台灣有破產法嗎?
A、我國破產法不採「和解前置主義」或「協商前置主義」,只要有不能清償債務的情形,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破產,不需 要先和債權人協商,或是和解不成立後才能聲請破產。 破產法第57條條規定:「破產,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破產?
聲請破產的前提要件是債務人要有財產可破。 如果兩手空空,毫無財產,只有人一個就沒有分配財產的問題。 聲請是會被法院駁回。 另還破產程序的進行要登報公告週知所有債權人都來參與,光是登報與通知就應花費不少錢,沒錢破產程序就無法進行。
破產法是什麼法?
破產法是強制執行法的特別法,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所有的債務時,為了讓全體債權人能夠對債務人的總財產強制執行,讓多數債權人可以公平分配、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在台灣如何申請破產?
申請破產流程如下: 向管轄法院提出申請破產 法院審理調查 法院準與宣告破產並選任管理人 召開債權人會議 進行破產程序(財產分配) 程序終結債務免除
破產後有什麼不能做?
破產人並須立即停止使用信用卡或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及停止為他們的人壽保險繳付保費。 破產人不能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有機會不能從事某些行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或保險代理。 除非有充分理由支持,否則破產人不能購買奢侈品(如汽車)或外遊。
破產人士可以申請$10000嗎?
全民派發1萬港元計劃將於本月21日父親節當日接受申請。 全民派發1萬港元計劃將於本月21日父親節當日接受申請,合資格人士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在囚人士、正被羈押人士及破產者都可以申請。
破產 可以不還錢嗎?
破產後仍可能要繼續還債 破產後,也不等同可以「借錢唔還」。 法院頒破產令後,債務人的資產將要變賣用作還債;而破產令生效期內,部份亦要被分配用作還債。
破產要還債嗎?
11. 問:我是否必須還債? 我的財產和收入會如何獲處置? 答:原則上,你的債項須由你的財產和收入攤還。 因此,你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你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申請破產需要多少錢?
債權人亦可針對你提交破產呈請書。 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11,2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以及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我在作出破產呈請後可否獲取信貸? 現行的香港法例中,並無明文規定破產人不可借貸。
破產會影響家人嗎?
一般而言,破產令只會針對欠債人的個人收入而作出限制,對家人並不會造成影響。 然而,若然破產人士和配偶擁有聯名物業,受託人便會變賣破產人士對該份物業的業權;而如果他們擁有聯名戶口,受託人亦會將屬於當事人的資產提走以償還債務。
個人可以申請破產嗎?
依照破產法第58條規定,債權人、債務人皆有權利可以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而此處可包括自然人、法人兩者,因此,個人或是公司,不管其是借錢給他人的一方,或是欠他人錢的一方,都可以聲請破產宣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債務人為法人時,法人的負責人在營運狀況不佳時,依公司法規定是具有聲請破產的義務,而非僅僅是具有權利而已。
公司宣告破產還要還錢嗎?
公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如果未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金額,應列入公司債務,也可以說是員工之債權。 當然,員工也可以依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申請工資墊償,至於工資墊償規定與作業程序,請參考本公司另一篇:工資墊償作業程序。
破產有什麼限制?
破產後生活有甚麼限制? 破產令生效期內,破產人士的生活將受限制,一般包括不可申請私人貸款、不可購買高價商品(如物業及汽車)、不可擔任公司董事等。 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則破產人士不可搭的士。 受託人亦通常都不容許破產人士為已購買的人壽保險繼續供款。
更生等於信用破產嗎?
綜合上述,債務更生不是破產! 網路上之所以會謠傳聲請債務協商及債務更生就會信用破產等,是因為協商及更生期間,聯徵中心會有註記,期間無法跟銀行往來。 其實不然,只要協商債務清償後再加1年,更生債務清償後在加4年,聯徵註記就會消除,還是可以重新跟銀行借款或辦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