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備案?
什麼是備案 所謂「備案」就是指案件當事人到警察局向警察詳述案件,員警會依照當事人所陳述的內容記錄在「工作紀錄表」的公文書內,比較像是在針對事件陳情、投訴,由於沒有涉及到刑事案件、或當事人沒有提出告訴,之後不會有任何其他處置,只是讓警局留存紀錄表示有這件事情發生。
備案需要身分證嗎?
報案時需帶什麼證件,何事須注意? 到警察機關報案時,需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即可。 另外不管是身體上或精神上的家庭暴力行為都已觸犯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如您要對加害人提出告訴,法官會視您被傷害的程度量刑,但提醒您在告配偶傷害之前,要記得先去醫院驗傷、錄音蒐證或找證人,取得家庭暴力傷害之證明。
怎麼備案?
向地檢署提告有兩種方式,言詞申告,可至地檢署按申告鈴,製作告訴筆錄;或者是使用書面,可至部分地檢署的網站下載「刑事告訴狀」範例,或是至各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的訴訟輔導科請求提供「刑事告訴狀」的書狀範本,並依照表格填寫後送至各地方檢察署,就可完成刑事訴訟上「告訴」的程序。
刑事可以備案嗎?
警察機關「備案」並不具備刑事法上之效力 因此,除非有其他特殊考量,建議遭遇刑事案件、欲尋求國家機關處理時,應直接向案發當地檢察署或警察機關「報案」並「提出告訴」,如此,檢警機關才會開始針對被告的犯罪行為開始偵辦,被害人的權利才能真正地獲得保護!
報案多久會開庭?
通常收到傳票的時間點會落在提告後1至2週,如果真的有延宕,最慢也會在1至2個月內收到通知。 如果是民事案件,通常在原告提出民事訴訟書狀後1至2個月左右就會收到開庭傳票。 如果是需要偵查的刑事案件,告訴人提告後約2週,地檢署傳票會先寄出,結束偵查庭後,檢察官如果確定要提出告訴,法院傳票大約會在2個月內寄出。
如何查詢自己的案件?
常見問答 如何查詢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申辦進度? 申請人可至警政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線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案件進度查詢(https://eli.npa.gov.tw/E7WebO/E701/E701A01Q_01.jsp),輸入身分證字號與出生日期,即可查詢案件申辦進度。
備案會有案底嗎?
如果想提告你要做的就是報案,與備案沒什麼關係,因為備案只是把你說的話紀錄在工作紀錄簿上面而已,如果你東西遺失了去找警察,多半都會說幫你備案紀錄下來,基本上就是不打算主動幫忙尋找,但如果你遺失的是轎車之類的重大財物,警方就比較會讓你做筆錄,並調閱監視器或巡邏時特別注意。
沒帶證件可以報案嗎?
警察臨檢時,民眾沒帶身分證怎麼辦? 警察臨檢時,民眾沒帶身分證怎麼辦? 警察執行臨檢勤務,要求民眾出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相關證件,是基於預防犯罪及維護交通安全需要,民眾只需出示足以證明其身分之文件即可,並未限定於國民身分證。
沒有身分證可以報案嗎?
一、按現行之作業規定,遺失國民身分證時,無需至警察局報案。 但為免遭不法人士冒用、從事不法行為,遺失人應立即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或親自攜帶貼有照片之其他證件(如護照、退伍令等),備妥2吋照片、印章、戶口名簿等資料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要件具備即可當場補發),補發新證同時,遺失之舊證即失其效力。
幾歲可以備案?
1、如報案人未滿7歲,因無行為能力,其意思表示無效,不得自行前往警察機關報案。 2、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如其報案係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警察機關應予受理。 3、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警察機關應予受理報案。
警察可以查ip嗎?
提起告訴,電信警察均可以透過IP位子找到發文者,因此縱然不知道被告的詳細資料,這類案件還是可以順利提告。 但隨著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03年修正通過後,只有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檢察官才能調閱通聯和IP位置,但因妨害名譽最重本刑僅2年以下,因此不能申請調IP,變相導致網路上越來越多肆無忌憚的不當言論。
警察可以查到什麼資料?
截至目前M-Police可提供查詢項目有: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人士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 …
備案警察會處理嗎?
民眾遇到問題都會先往警察局去,如果警察只是記錄在員警工作紀錄簿就是俗稱的備案,不會有後續的處置。 報案方式: 一、親自報案:係指報案人親自向警察機關或線上值勤警察人員報案者。
找不到人可以報警嗎?
2、失蹤人有下列特殊情形時,警察機關亦得依特定單位、人員之報案實施查尋及遵循相關規定事項: (1)在臺無親屬者,依相關權責單位人員或居住地之村(里)、鄰長之報案辦理。 (2)緊急案件(如山難或其他意外災難)依其同行人員之報案辦理;事後應與其家長(法定代理人)、家屬或親屬聯繫確認。
警察可以不受理案件嗎?
級的規定,而是由行政機關內部的規則來處理。 簡單來說,若是刑事案件,警察原則上有受理報案的義 務,不受理有「違法」的疑慮,可以透過提告來處理; 若是其他案件,不受理報案只能說是「失職」或「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