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條要給嗎?
因為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該規定自民國105年修正後施行),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一般俗稱為薪資單、薪資明細、薪水條等等)給勞工,其目的是為使勞雇雙方權利義務更明確,並使勞工得以掌握關於工資的完整資訊。
薪資證明一定要給嗎?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 條第5 項,勞動部提醒雇主應該製作一份工資清冊,記錄每名員工每年特別休假的日期、未休假天數的工資金額,且雇主每年還需要以書面方式通知員工上述資訊,供員工再次確認。 勞動部還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範例,提供給各企業參考使用,大家可以看看基本的薪資明細應該包含哪些資訊。
沒有薪資條 違法嗎?
勞動部今(21)日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一項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俗稱之薪資單、薪資明細、薪水條等)給勞工。 若雇主未給薪資單、或要勞工簽名後收回、或勞工須申請核可才給薪資單,都已違法,可開罰二萬到100萬元。
月薪3萬 實領多少?
如以一位月薪3萬元的員工為例: 約定於離職,7月份在職天數共為15天,則實領薪水為: (月薪總額/30日) × 當月在職工作天數 (30,000/30) × 15 = 15,000.
薪資條要留多久?
一、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勞雇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係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所明定。 前述皆保存5年。
薪資條保留多久?
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一、第一項參照「工廠法」第二十二條訂定。 二、第二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並定其保存期限為五年,以為主管機關處理勞雇爭議或計算平均工資之依據。
沒有薪資證明可以辦信用卡嗎?
沒有薪轉證明怎麼辦? 但如果是自由業或是家庭主婦,沒有公司薪水轉帳該怎麼辦? 如果你有與銀行往來紀錄,也就是銀行活存紀錄、定存,或是有一筆夠大的存款金額,或是提供所得稅清單,這些都可以作為財力證明。 不過,每家銀行存款證明額度不一樣,在申請前記得詢問銀行喔!
薪資證明跟誰申請?
薪資單只要跟公司的人資、主管、老闆申請即可! 而薪資轉帳證明、銀行月結帳單則必須去銀行將存摺刷到最新資料,再配合薪轉存摺封面即可!
薪資條要蓋公司章嗎?
對領現金作為薪水、沒有薪轉帳戶紀錄、存摺明細的勞工而言,薪資袋是較可行的薪資證明形式,建議要蓋上公司章,一併附上在職證明,加強向銀行提出證明的效力。
老闆不給薪水可以告他嗎?
也就是說,當你發現雇主有欠薪狀況時,需於30天內提出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才能向雇主追討回你的工資、資遣費或加班費等權益,直到最後萬一勞資爭議調解失敗,後續才會是上法院、走訴訟追討的方式。
如何證明薪資?
1. 薪資證明(參考範例):證明薪水的文件,舉例: 公司發的薪資明細表、銀行每月提供的「月結單」、薪轉撥薪紀錄,通常金融機構會請申請人要提供3~6 個月的薪轉紀錄。 每月固定薪資的上班族,建議提供薪資證明。
薪資明細怎麼查?
稅務入口網設置「線上查調」窗口,提供需CA (網路身分認證) 的查調項目共計25 項,您可透過該網頁的說明,選擇您要申請的項目, 只要將申請表單各欄位填寫清楚,即可經由網路的傳輸,完成申請手續。 當您完成線上查調程序後,系統會根據您所提供的E-mail資料寄發取件案號通知函、查調結果通知函,請依照取件案號觀看查調結果。
沒做滿一個月薪水怎麼算?
假如勞資雙方在到職時沒有特別約定大小月天數計算方式不同(實務上多數也不會特別約定),按照《民法》第123條規定,不分大小月一律都是用月薪除以「30日」來算得月薪制的一天工資(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而用30天來計算,也避免員工在2月份有請假時,雇主用扣除法來計算薪資,會有多扣薪的可能!
基本薪資是底薪嗎?
基本工資不等於「底薪」,符合勞基法所規定「工資」的項目均可納入基本工資的範疇,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