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保請回是什麼意思?

無保請回是什麼意思?

無保請回是指在檢察官或法院訊問被告之後,認為被告應該不會逃亡,所以不要求被告交一筆擔保金保證自己不會逃(法律上稱為「具保」),而在訊問完就請被告自行離去。 無保請回跟被告有罪無罪是兩碼事。 無保請回不代表未來無罪,只是當下他逃亡、隱匿不出庭的可能性低;相反地,要求被告具保,甚至是羈押被告,也不代表被告有罪。

不請律師可以提告嗎?

一、現行民事訴訟法在第一、二審並不採取律師強制主義,因此當事人原則上可以自己到法院進行訴訟,並不一定要委任律師辦理。

交保金可以拿回來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項所述,等法院撤銷羈押或結案時(比如確定不起訴、緩起訴或是刑罰執行),保證金就會退回。 交保金退回的時機點,主要是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在偵查庭便決定不起訴,那交保人就可以在上法院前,拿回繳納的保證金;但如果被告進入到訴訟環節,甚至不幸被判刑,則要等被告到案服刑後,法院才會退還保證金。

自訴還會有檢察官嗎?

起訴方面這一造稱作原告;被訴方面的一造稱作被告。 由上面所引起的第三條法條的規定來看,當事人中除了被告以外,還有可以作原告的檢察官和自訴人。 所以,檢察官與自訴人在刑事訴訟中都是有權起訴的人。

飭回是什麼意思?

法律上指檢察官於刑事案件程序上訊問當事人後,認為無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必要後,命其於偵訊後可逕自離去。 如:「檢察官認為他與此案並無重大關連後,便下令予以飭回。」

限制居所可以出國嗎?

務行政執行事件,除得直接對義務人之財產以扣押、查封、拍賣 等方法執行外,對於義務人之負責人,於符合《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第1 項、第2 項規定時,亦得以限制住居之方法,間接督促 其履行義務。 所謂限制住居指限制被限制人住居於一定之地域而 言,包括禁止出境及出海在內。

一個人可以請幾個律師?

其次,每一個被告所選任的辯護人,依規定是不可以超過三個。 而且辯護人 原則上是要選用有律師資格的人,除了在審判中經過審判長的許可,才可以選任 不具律師資格的人來當辯護人。

請律師很貴嗎?

諮詢民事律師費每小時約為$2,000-$8,000元;律師出庭費依時數計算每小時$2,000-$8,000元;民事訴訟裁判費每案徵收最少$1,000元;民事官司每一審級費用大約$40,000-$80,000元,除了鐘點費用,也有以案件計算的訴訟費用,每間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方式、收費標準皆不同,另外根據民事案件複雜度、處理 …

律師費一次付清嗎?

※律師費用原則上必須於委託時或其他約定之時間以前一次付清,但在特殊情況之下,我們亦可接受分期付款,惟詳情需與律師直接溝通及約定。 ※具體收費視案情複雜程度、案件所在地區而定,律師仍保有最終報價之權利。

無保請回有罪嗎?

無保請回的可能狀況很多,並不代表之後就不會被檢察官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嫌疑人與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之前,均推定為無罪,不管是請回、交保或羈押,都只是為了確保之後的偵查、審判可以順利進行,和是否起訴、犯罪成立與否,並沒有直接的關聯,也不會影響後續的刑事或民事究責。

保證金會退回嗎?

原具保人繳納保證金後,如未因被告逃匿而受沒入之裁定或處分,即得於下列時期聲請法院或檢察署發還保證金: 具保被告受無罪、免訴、免刑、緩刑、罰金、易以訓誡或不受理之判決確定後。 具保被告受有罪之判決確定,到案執行後。

自訴狀是什麼?

自訴,應向管轄法院提出自訴狀為之。 自訴狀,應記載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以及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並按被告人數,提出繕本。

偷竊是公訴罪嗎?

一般人犯了竊盜罪,在《刑事訴訟法》中,屬於公訴案件。 司法警察、檢察官一旦得知有人行竊,不必待被害人提出告訴,就可以直接進行偵辦。 但是竊盜罪的犯罪客體是動產,動產通常愈是輕薄短小愈是貴重值錢,像金錢珠寶,都不是大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