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是什麼意思?

委託人是什麼意思?

在商法中,委託人(英語:principal)是一個法人或自然人,授權代理人(agent)為他去處理,委託人與第三方之間,法律關係的建立或管理。 在這個領域中,以代理法(Law of agency)來進行規範。

委託人是自己嗎?

什麼是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 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 為區別於委托代理關係中的委托人,有些國家的信托法將委托人稱為信托人。

委託人指誰?

委託人是指對其財產權有處分能力,而將其財產委由受託人管理處分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指具有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依信託行為受讓信託財產,並就信託財產負有依信託本旨管理處分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受益人是在信託中,委託人所意圖給予信託利益的人及其繼承人。

受委託人是什麼意思?

受託人是指在法律或道德上與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建立了信任關係的人。 典型來講,受託人謹慎照看另一人的金錢或其它財產。 比如,受託人,如股份制信託公司或銀行的信託部門的一方,接受信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妥善保管或進行投資。

什麼是自益信託?

自益信託: 信託委託人與信託受益人為同一人,例如:信託委託人為甲,信託受益人亦為甲,為了保障自已的權益而承作的信託,在稅負上無贈與稅問題。

信託關係中信託契約之當事人是誰?

1.信託當事人:應載明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姓名、名稱及住所。 2.信託目的:應於契約載明信託目的,以利於受託人遵循管理財產,並得以判斷受託人是否有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如受託人管理財產違反信託本旨,委託人或受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信託財產所受的損害或回復原狀;必要時,受益人亦得聲請法院撤銷處分。

什麼叫做信託?

信託法第一條言明:「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簡言之,信託是一種受嚴格法律保障的財產管理制度,透過「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三個角色的連結,幫助有需要作財產規劃的人,以更有效率而且安全的方式達到目的。

什麼是信託監察人?

所謂的信託監察人係指為信託受益人維護信託受益權及信託利益的管理權人,得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行使其相關權利,其權利行使的方式可以是消極的,例如對受託人某項提議的否決權,也可以是積極的,例如受託人管理不當時,請求賠償等,但信託法上的信託監察人須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成年人,可依信託行為所定方法選任或由法院指派。

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嗎?

本件依信託契約所載受託人之一為歸屬權利人,而信託關係消滅時,於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於歸屬權利人前,依前開規定以歸屬權利人(即受託人)視為受益人,惟依來函所附當事人信託契約書所載,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之孳息以外信託利益之權利(本金受益人),因此,受託人享有之信託利益幾乎等於信託財產,與本法第34條及第1條規定之意旨不符。

委託人可以是受託人嗎?

依信託法除了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以外,任何委託人所信賴的人,皆可以擔任受託人。 以非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之信託,一般稱為民事信託,其與以信託業者為受託人之營業信託相較,主要的差別在於: 在法律遵循方面,民事信託受信託法規範;營業信託則除信託法外,尚受信託業法及相關法令規範,法令規範較為嚴密。

委託是什麼意思?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委任」是請別人幫忙處理某件事情,而對方也同意協助,例如找律師打官司,律師和當事人間簽訂的就是委任契約。 委託並不是民法中有明文的契約類型,雖然民法第528條在「委任」的定義中使用了「委託」兩個字,但不能因此將委託、委任畫上等號。

信託財產所有權人是誰?

信託財產具獨立性: 受託人因信託契約,而自委託人處取得信託財產,成為名義所有權人,自外觀視之,受託人自有財產與信託財產易發生混淆,為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之權益,故信託法賦予信託財產獨立性。 信託財產依信託業法規定,必須和受託人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記帳、分別管理,並不得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