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可以重新申請嗎?

地契可以重新申請嗎?

您可攜帶身份證及印章親自至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書及切結書(切結書上應按左手大拇指指模)辦理權狀補給登記,並經一個月之公告,期滿後發給新權狀:另外您如係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另檢附印鑑證明書。

權狀遺失可以過戶嗎?

四、如果權狀遺失房子會被過戶嗎? 要辦理房屋過戶,必須有屋主的身分證、印章及印鑑證明才能辦理,只有房屋權狀是無法受理的,現在為了申辦方便,無論銀行或融資公司,都會先請客戶拍照或提供權狀影本進行審核作業,待要簽約時再核對正本,權狀從頭到尾都保管在屋主本人手上,由於要集齊四種文件才能辦過戶,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權狀遺失可以買賣嗎?

(六)其他依法令規定或是土地登記規則所應檢附之事務文件。 注意事項:申請加上地政事務所公告,大約35天。 如已將土地出售 ,才發現權狀遺失,可以如上偈方式同時辦理買賣,只要簽立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代替權狀正本送件即可,無需成立二次契約,申請加上地政事務所公告,也是大約35天。

權狀被拿走如何補發?

親自辦理: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申請人如不檢附印鑑證明,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經本所指定人員核符後,當場於申請書或切結書內簽名)、印鑑章、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等文件至土地(建物)所屬之地政事務所櫃台辦理收件。

地契如何申請?

申請流程: 本人親自辦理:由本人攜帶相關完整身份證明文件,包含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印鑑章、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等文件至土地(建物)所屬之地政事務所櫃台辦理收件。 (申請人如不檢附印鑑證明,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經本所指定人員核符後,當場於申請書或切結書內簽名。)

土地權狀可以跨縣市申請嗎?

考量民眾因工作、求學或其他原因,致居住地點與持有不動產所在的縣市不同,而有就近申辦土地登記之需求,爰推動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使民眾可就近選擇於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並全程辦理完畢,強化申辦便利性、節省時間及交通成本。

權狀遺失補發要多久?

所有權人親自辦理者,請檢附登記申請書、切結書、身分證、印章;代理人申辦者,請檢附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所有權人印鑑章、所有權人印鑑證明、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辦理,需公告30天。 二、應備文件: (一)所有權人親自辦理者,請檢附登記申請書、切結書、身分證影本、印章。

補發權狀多少錢?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其書狀費或換發、補發工本費之費額為每張新臺幣八十元。 申請應用地籍資料,其工本費或閱覽費之費額如附表。

權狀遺失可以代辦嗎?

若為委託他人辦理者,代理人應攜帶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檢附所有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印鑑證明正本一份、其他如權狀影本、謄本等相關資料,備齊相關文件後可至管轄地政事務所申辦書狀補給登記或就近由非管轄之地政事務所協助代收後移送至管轄所辦理(若不動產位於新北市轄區內,可至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

權狀遺失可以跨區辦理嗎?

為擴大跨所服務之範圍,本局各地政事務所自99年12月27日起,開辦跨所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核發作業,民眾可就近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

地契是甚麼?

一般民間俗稱之「地契證明」多指房地買賣雙方所簽訂之契約,亦有誤指為「權利書狀」,若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完成後,始會發給權利人享有土地權利之憑證,即為「權利書狀」。 現行權利書狀分為土地所有權狀、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3種。

權狀遺失公告在哪?

委託他人辦理:檢附申請人之印鑑證明、身分證明文件、蓋妥印鑑章之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登記申請書(記明委任關係),由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至土地(建物)所屬地政事務所申辦。 收件後由承辦人員審核無誤後即予公告,公告期間為30日,如無人提出異議,於公告期滿後即補發權狀。

權狀換發要多久?

答: 如為本人親自辦理,請攜帶身分證正影本、印章、權利書狀至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或通信申請(限不動產轄區所),1小時內登記完畢。 若委託他人代理(不受理通信申請)申請者,則申請人身分證檢附影本切結蓋章即可,另應攜帶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印章。

權狀 可以線上申請嗎?

自今年起民眾向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登記後,除取得地政事務所核發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之外,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等驗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選擇今年1月1日後取得權狀之不動產標的,即可預覽、產製或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再提供予有查驗需求者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