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務契約是什麼?

單務契約是什麼?

單務契約是僅當事人一方負擔債務,或雙方均負擔債務,而其債務無 對價意義之契約。 一方負擔債務,例如贈與等。 雙方負擔債務,例如買 賣。 雙務契約和單務契約區別,主要仍在於雙方當事人是負擔有對價的關 係的債務。

贈與是單務契約嗎?

若只有一方對他方負有義務,就是單務契約,以下舉例幾種單務契約: 贈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他方。 保證:當事人一方,在他方不履行債務時,代他方履行。

雙務契約有哪些?

若雙方彼此互相負有義務,就是雙務契約,以下舉例幾種雙務契約: 買賣:一方給付金錢給他方;另一方交付標的物。 租賃:一方給付租金;另一方提供符合約定條件的租賃物。 承攬:一方給付報酬;另一方為給付報酬的人完成約定好的工作。

使用借貸是單務契約嗎?

約定利息之消費借貸」,其為有償契約,但為單務契約。 蓋附利息之消費借貸,僅借用人負有給付利息之義務,貸與人雖應交付標的物於他方,然而此之交付乃消費借貸契約之「成立要件」,並非負擔債務,故為單務契約。

單獨行為有哪些?

(1) 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如債務之免除、法律行為之撤銷、解除、終止等。 (2) 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如遺囑、捐助行為、物權之拋棄等。 2. 契約行為(雙方行為): 因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之法律行為。

要式行為有哪些?

而常考之法律規定要式行為 如下: (★★★) 1. 使用借貸契約(第464條) 2. 消費借貸契約(第474條) 3. 寄託契約(第589條) 4. 消費寄託契約(第602條) 5. 代物清償(第319條) 6. 定金契約 7. 押租金契約(最高法院65台上156號判例)。

贈與是單獨行為嗎?

死因贈與為契約行為,故贈與人須有完全行為能力,有別於遺贈屬單獨行為。 死因贈與為不要式行為(民法第406條),有別於遺贈應以遺囑為之的法定程式。 死因贈與若當事人無約定時,受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並不當然使死因贈與契約無效,因受贈人一方之繼承人仍得繼承該契約法律關係而於贈與人死亡時請求贈與人之繼承人給付贈與物。

不要式契約是什麼?

「不要式契約」不須依一定方式就能成立或生效者。 在日常生活中隨時可以看到「不要式契約」,例如甲方對乙方口頭上說:「這100元借給你!」,中間雙方沒有寫借貸證明書,沒有任何書面資料。 或是去商店買東西,單純金錢與商品往來,沒有契約書成立,屬「不要式契約」。

有名契約是什麼?

是指民法裡面規定的各種契約類型,因為有法律上的名稱,所以叫做有名契約,又叫做典型契約。 例如買賣、租賃、借貸、承攬、保證等常聽到的契約。 相對的概念是法律上沒有特別名稱的「無名契約」,但也曾有無名契約經常被使用,而最後增訂到法律中變成有名契約的例子,例如合會。

什麼是物權契約?

權利移轉 權利的讓與是指當事人間基於讓與合意,將標的物或特定債權移轉給他人的法律行為,亦稱為「物權契約」。 動產移轉需交付標的物,不動產則基於公示性而以移轉登記為必要條件;至於準物權(如:債權)的讓與,因無實物可交付或登記,故於形成讓與合意時起即為移轉。

行政契約是什麼?

行政契約是兩個以上的法律主體,透過意思表示合致成立的,以變更或創設行政法法律關係之行政行為。 且就目前我國行政程序法所稱之行政契約,原則上指的是契約雙方至少有一造必須為行政機關,始屬行政契約。

什麼是對待給付?

指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兩方當事人應給對方的給付,處於對價關係,如跟飲料店買飲料時,店家提供飲料給買家跟買家付錢給店家這二個行為,即屬具對價關係的對待給付。 在對待給付關係下,當一方未提出給付前,原則上他方得拒絕自己的給付,如前例當飲料店在還沒收到買家的錢之前,可以拒絕交付飲料給買家。

消費借貸是雙務契約嗎?

金錢借貸通常為有償(附有利息)之消費借貸。 金錢借貸之性質為有名契約,且為雙務契約(附有利息)。 金錢借貸為不要式契約,不以具有特定方式為必要,亦即無需以書面為之,口頭約定,亦無不可(註11)。 但因其除雙方合意外,尚須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民法§474Ⅰ),故為要物契約(註12)。

契約一定要白紙黑字嗎?

白紙黑字在訴訟上還是很重要! 因此,為了避免雙方未來因契約可能發生的爭議,最保險的還是白紙黑字,到時爭執時也有憑有據。 就算無法使用書面,也還有很多方式可以佐證,像是金流紀錄、 Line 對話紀錄、口頭對話(合法錄音或請證人作證),在訴訟中都能派得上用場。

白紙黑字有法律效益嗎?

雖然有時候會聽到別人說:「借錢別忘了簽借據!」 不過這只是為了避免債務人事後翻臉不認帳時,能夠解決紛爭所做的一個證明方式,並不是法律上所要求的強制行為。 也就是說,就算沒有白紙黑字,也不影響它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