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家人斷絕關係嗎?
血緣而產生的身分法上自然血親關係是無法消滅的,換句話說,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都是天意決定,不論當事人同不同意都無法改變,所以脫離親子關係不論是以登報或者其他方式在法律上都不會有消滅身分關係的效果。
可以斷絕親子關係嗎?
坊間偶爾還是會聽到父子恩斷義絕時,老父親想去法院辦理斷絕父子關係這種說法,但實則,法律上根本沒有斷絕父子關係這種事情,父子(親子)關係是基於血緣而來,除了收養可以透過終止收養關係外,並沒有斷絕父子關係的法律依據。
台灣可以斷絕親子關係嗎?
有血緣關係的親生父母是無法斷絕親屬關係的,即使父母都同意和您斷絕關係,法律上也會無效。 關於親子關係間的困境,法律上常見的幾種類型與處理方式(例如家暴、扶養費、債務繼承),可以參考法律百科問答(2023),《如何與母親脫離親子關係》;至於非法律的途徑,可以考慮透過衛生福利部建置的「社會安全網」網站線上求助。
可以斷絕關係嗎?
關鍵在於親情間的關係是人與人的天性,亦係法律強制成立關係,自一出生就賦予,任何人無法自行斷絕親倫關係,為維護社會的秩序及人倫常理,親屬間除法律規定外,無法用任何意思表示斷絕親屬關係,即使雙方合意簽屬協議約定,亦因違背善良風俗,此舉不發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可以不養父母嗎?
不扶養父母而遺棄的話,是構成刑法第294條「違背義務的遺棄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嗎?
被收養人的年齡,法律並無特別限制,僅規定收養人必須大於被收養人20歲以上,所以成年人也可以被收養。 成年人的收養,不必再經過收養媒合機構,由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雙方合意並自行向法院提出聲請即可。
如何斷絕家庭關係?
理論上來說,不行。 我國法律在親屬關係上,分為有血緣關係的「血親」、以及因為婚姻關係而產生的「姻親」。 要解除姻親的關聯,只要離婚就會消滅,但是有血緣關係的血親,是我們一出生就有的親屬關係,沒有辦法因為某一方的訴求或同意就終止。
香港 如何跟家人斷絕關係?
你可以向家事法庭申請針對你的配偶/前配偶/伴侶/前伴侶/親屬(下稱“另一方”)的強制令。 無論你是否正在提起或已經提起任何其他的婚姻或家事法律程序, 也可以提出這項申請。 如你本人為未成年人而打算申請強制令,必須經由“起訴監護人”代為提出申請。
如何跟親人斷絕關係?
(1)血緣上的親屬關係,不能聲明斷絕的。 (2)擬制的親屬關係,在關係消滅後,仍有禁親婚的適用。 (3)親屬在外的債務,其他親屬並不當然負起賠償責任,頂多只能算是道義支助而已。
幾歲可以跟父母斷絕關係?
三、只是不想聽我爸媽的話,那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已經年滿20歲,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包含你爸媽也是。 你完全可以替自己做任何決定,當然你也該完全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法律上可以斷絕父子關係嗎?
因為血緣所成立的父子關係在法律上無法脫離、斷絕,但可以依具體個案主張減輕、免除對父親養老院費用的負擔,以及適用避免繼承父親的債務的拋棄、限定繼承制度。
什麼是免除扶養義務?
意思是,父母請求子女扶養,並不需要以曾經扶養子女為前提。 若自己原本可以維持生活,但因為給付扶養費而導致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依民法第1118條5規定,扶養對象是配偶或父母以外之人(例如:兄弟姊妹),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若扶養對象是配偶或父母,扶養義務只能夠聲請減輕。
監護權到幾歲?
民法第12條規定,滿18歲為成年。 但這邊要留意的是,監護權年齡是以民法規定的成年歲數為主,立法院在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法定成年年齡修改為18歲,且已在施行,所以現在監護權年齡已跟過去不同了,年滿18歲就不需要監護人了唷!
父母對子女扶養義務到幾歲?
(一)依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其中也包括扶養義務,在民法未修正前,父母對於子女之扶養義務應到20歲,但從2023年開始,子女滿18歲後,父母就不用扶養子女了。
子女有義務扶養父母嗎?
民事扶養義務: 不會構成刑事遺棄罪,不表示子女就可以不用扶養父母。 依民法規定,只要父母親自己不能為持生活,原則上子女就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倘若子女不扶養父母父母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按月給付扶養費一直至自己死亡為止;子女不能以自己就養不活自己作為抗辯,法院頂多只是判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