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有規定要給伙食費嗎?

勞基法有規定要給伙食費嗎?

依照現行的規定,是從民國104 年起就明定的「 2,400 元」為伙食費(含加班誤餐費)的最高金額,在此金額內都可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如果全年每月皆有領到伙食津貼者,年度的免稅所得為28,800 元,以最低稅率5 % 來計算的話,對勞工來說至少可省下1,440 元的所得稅支出,對員工來說算是不無小補吧!

伙食費要扣繳嗎?

為了適度反映物價、減輕員工租稅負擔,財政部今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營利事業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的#員工伙食費,從每人每月2,400元提高到3,000元(每年36,000元)! 我們也同步發布釋令,執行業務者的員工伙食費免稅額度比照調高。 112年1月1日實施,#113年5月報稅適用!

雇主一定要供餐嗎?

勞動基準法並無雇主應提供免費膳食之規定,惟如事業單位約定(承諾)提供勞工免費膳食,係屬福利性質,如果要變更提供內容,應該與勞工重行協商合致,尚不得以基本工資調升為由,逕要求改由勞工部分付費。

一個月伙食費抓多少?

伙食費平均7000元/月 一天的伙食費大概落在200至400元之間,早餐50-100元,午餐80-150元,晚餐80-150元,外食族一個月大概需要花費9000元,若是自己買菜煮,和室友或家人分,省一點可以控制在5000元內,平均伙食費一個月7000元。

月薪包含伙食費嗎?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 條,伙食津貼是員工薪資裡的的免稅額,也在今年從2,400 元調整至3,000 元! 換句話說每個月有3,000 元的額度(30 天× 100 元) 可以列為伙食津貼,一年下來就有3 萬6000 元的摳搭不用被課「所得稅」。

伙食費含稅嗎?

勞基法是以「工資」計算勞工基本權益,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薪資、業績獎金、伙食費、加班費、交通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比對「薪資所得」,伙食費及加班費是免稅的。

兼職人員 可以有伙食費嗎?

A:目前每月伙食費可以認列的上限是2400,約當是每月實際上班日數,平均而言,每日可提供員工100元伙食津貼,建議應按實際上班日數每日100元計算。 需要提醒您,帳列伙食費是指公司在薪資之外,又實際支付給員工的伙食費,這些伙食費是要入到員工帳戶,並非為公司無憑證可認列項目。

工讀生有伙食費嗎?

工讀生的薪資結構相對單純,部份公司可能在每月2400元以內的範圍,劃分伙食津貼(免稅),這主要是為勞工節稅考量(雇主也可略省補充保費負擔),但仍屬於「工資」。

誤餐費算薪資嗎?

誤餐費則是因耽誤勞工用餐所提供之餐費。 實務認為這兩種費用,本質上都不是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工資。 但如果雇主將「輪班津貼」或「夜勤津貼」等具有工資性質之給付,以「夜點費」或「誤餐費」名義發放,藉以迴避或減輕雇主日後的平均工資給付責任時,則應該要回歸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關於工資的定義進行個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