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商業用地?
為供地區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娛樂業、批發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 為供全市、區域及臺灣地區之主要商業、專門性服務業、大規模零售業、專門性零售業、娛樂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 所以商一到商四可以看的出來,從商三開始有了娛樂業,前面商一商二是不准娛樂業在其中的。
商業用地值錢嗎?
通常商業區的建蔽率、容積率都是最高,次高是住宅區,工業區則是三者中最少的。 因此,通常商業用地的價值會是最高的,再來是住宅用地,然後工業用地會是最便宜的。 另外,不同類型的土地,除了允許的使用項目不同,也會影響地價稅的課稅標準喔!
商業用地可以當住宅嗎?
可以,商業住宅可以作為一般住宅,但是,建議住宅用民眾購買住商混合大樓前,務必也先查閱謄本,謄本上登記用途應為「住商」或「住宅」,假如登記用途為「一般事務所」、或「辦公室」不僅無法作為一般住宅使用外,也不能申請自用住宅稅率等優惠。
商業用地怎麼分?
第一種商業區:供住宅區日常生活所需之零售業、服務業及有關商業之使用。 第二種商業區:供住宅區與地區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及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 第三種商業區:供地區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娛樂業、批發業及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
如何知道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查詢教學 1. 直接到內政部營建署的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點擊進入系統。 跳出系統規範後,點擊同意進入系統。 輸入地籍資料(城市、行政區、地段、地號),點擊查詢 3. 直接點選您查詢後出現座標的地方,可以看到土地計畫區名稱和土地使用分區。
第一種住宅區是什麼意思?
第一種住宅區純住宅區,只能建造獨棟或雙併住宅,禁止非住宅使用。 第二種住宅區可設置各式住宅及日常用品零售業或服務業商店。 禁止工業使用及較具規模之商業使用(例如:辦公大樓或百貨公司)。 第三種住宅區可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
商3可以住嗎?
像是台北市會在網站上會很清楚的標明可以或不可以當作住宅使用,正常的商業區像是商一、商二、商三、商四,基本上都可以蓋住宅,網站上就不會特別註明。
事務所可以當住家嗎?
基本上是違法的選項,別為了貪圖房價便宜僥倖當住家,反而誤踩地雷屋,建議買房前,一定要問清楚土地分區狀況再做決定。 另外補充說明:目前不少人把「一般事務所」當住宅使用,雖然房屋稅、地價稅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水電也一樣,但房屋貸款部分,「一般事務所」並不適用政府優惠房貸。
商三特是什麼意思?
請問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第三種商業區(特)的特是甚麼意思呢? 不就是商業區嗎,有甚麼特殊意義呢? 簡單來說就是使用項目可以參照第三種商業區許可之商業使用,但興建的容積還是以第三種住宅區計算。
保護區土地可以蓋房子嗎?
Q3:保護區建地目可以蓋房子嗎? 可以,但必須依照規定辦理。 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在不妨礙保護區之劃定目的下,得允許作開發使用。
住一可以開店嗎?
一、住宅區:可供特定營業場所 禁止工業使用及較具規模之商業使用(例如:辦公大樓或百貨公司)。 3、第三種住宅區:可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 禁止工業使用及較具規模之商業使用。 4、第四種住宅區:可設置各式住宅及輕工業(例如:加工業)、一般零售業。
什麼是市場用地?
一、市場用地純係一種公共設施,與土地使用分區不同,是市場應不受其所在分區之限制。 二、為便於執行並避免認定之困擾,市場用地建蔽率應有單一之規定。 三、市場之使用亦屬商品交易性質,過去台灣省、高雄市等均比照商業區建蔽率之規定,且執行有年。
住六是什麼意思?
五、第六種住宅區(住6):除居住使用外,許可為第一種住宅區許可 之項目及日用品零售業、一般零售業、一般服務業、一般事務所、 修理服務業、一般批發業。
住三可以開餐廳嗎?
依照目前的規定(以黃老闆所在的台北市規定為例),在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的地區,開設餐廳(飲食業)需要符合以下規定:a. 臨8米以上道路; b. 樓地板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上即為「附條件允許使用」)。 其他縣市的土地分區細部規定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觀念則是共通,可以至各地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相關規定。
住二可以開店嗎?
舉臺北市為例,除了住一不得設立餐飲業以外,住二、住三及住四用地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都能在符合樓地板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符合1、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之道路;2、於建築物第一層及地下一層使用,此兩條件下設立牛肉麵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