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要如何兌現?

支票要如何兌現?

持票人攜帶雙證件、有效的支票及存摺,到郵局或銀行領取,如果是即期支票,可選擇當場領現金或存入銀行帳戶。

支票可以去郵局領嗎?

可以。 到期支票或支票到期日前一年內均可到郵局儲匯窗口辦理〈存入存簿儲金者免填存款單,存入劃撥儲金者,須填劃撥存款單〉,並於票據背面簽名、書明存入帳號及聯絡電話,郵局即於交換妥收後存入您的帳戶內。 惟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發行滿1年後不得付款,且票據提出交換需前置作業時間,為免因逾期而遭退票,請提早辦理委託代收。

支票多久要兌現?

基本上,支票的正面票面上,會有支票到期日兌現日註記,等到此日期滿後,持票人就可以去銀行辦理支票兌現。 支票兌現期限依照票面日期起算一年,例如,支票上的到期日是110年12月20日,持票人就必須在111年12月20日前到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完成兌現,不然的話,該張支票就會因為支票兌現期限過期而失效無法再兌現了。

支票兌現要本人嗎?

1.如果本人領取,請帶付款憑單關係通知單、本人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 2.如果委託他人代領,請帶已填妥授權資料之付款憑單關係通知單、本人及代領人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

郵局匯票可以領現金嗎?

兌領: 受款人係個人者:匯票金額在新台幣1萬元以內,得憑受款人簽名或蓋章兌領,逾新台幣1萬元,並須抄驗國民身分證。 如委託他人代領者, 另須代領人簽名或蓋章,匯票金額逾新台幣1萬元並另抄驗代領人國民身分證。

支票過期還可以領嗎?

根據票據法第22條解釋,票據上的權利對匯票承兌人、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的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而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另外票據上之債權,雖然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

郵局支票兌現要多久?

若在支票兌現期限內辦好,通常如果是到原發票銀行兌現,支票入帳時間通常為3天內;若是委託它行像是郵局等機構辦理,則是需要5-7天左右的託收支票入帳時間。

支票多久沒兌現會失效?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個人可以申請支票嗎?

個人:應依姓名條例之規定,使用本名開戶,提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及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如:健保卡、護照、駕照、學生證等)親自辦理,開戶申請人應為有完全行為能力之成年人或已婚之未成年人。

代收票據是甚麼?

未到期之支票、本票,可事先存入存戶之活期性或支票存款帳戶,票據交由本社代為保管。 於到期時,代為提出交換,經提示兌現後,票款自動入帳,免除存戶保管票據的煩惱。 已代收之票據,於尚未交換提示前,隨時可撤票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