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定有章程嗎?
不論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均應訂立章程。 此一章程,除非有違反法令外,有其絕對效力。 章程的內容如何,公司法有硬性規定絕對及相對應記載的事項,但也有公司本身可以自由發揮,而自己加入的事項。 公司法第129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應載明:(一)公司名稱。
如何 寫 公司章程?
依據公司法第101條,公司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公司名稱。 所營事業。 股東姓名或名稱。 資本總額及各股東出資額。 盈餘及虧損分派比例或標準。 本公司所在地。 董事人數。 定有解散事由者,其事由。 更多項目… ?
公司組織章程是什麼?
「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東所訂立,作為規範公司組織及活動的基本準則,內容包含公司名稱、所在地、經營範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 公司章程就像公司的憲法,屬於公司內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對股東、董監事、經理人及公司都有拘束力喔,因此在撰寫上務必仔細確認!
公司章程要用印嗎?
查公司法(舊)第129條第1項規定:「發起人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載明左列各款事項簽名蓋章」,故公司為他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時,僅須於章程末書立該公司之名稱及蓋公司印章已足,毋庸該公司所指派行使股權之代表人簽名蓋章。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公司差在哪?
有限公司:適用於規模較小、股東人數較少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於規模較大、股東人數較多的公司。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於規模較大、股東人數較多的公司。 通常選擇閉鎖性的關鍵,是在於經營權是否鞏固,若因資金需求需引進新股東,又想鞏固經營權。
公司章程 股東要簽名嗎?
一、有限公司之股東同意書,應經股東親筆簽名,並加蓋公司印鑑,以杜爭議。 股東為法人者,應由其代表公司負責人或其指派之代表人(加附指派書)代表法人親筆簽名。 二、有限公司之章程,董事人數為章程必要記載事項,至於董事(董事長)姓名非屬公司章程必要記載事項(新修正公司法第101條規定參照)。
有限公司可以有股東嗎?
有限公司的特點:有限公司只要1位股東就可以成立、不必設置監察人,在設置上較為便利;如果有限公司的股東有2人以上時,想要將股權轉讓也必須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股權結構相對比較穩定。
變更事項登記表是什麼?
介紹—什麼是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當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或變 更登記時所核發之表格化?件,內容包含公司的 名稱、所在地、資本額、所營事業項?、負責? 姓名、公司及負責?印章等各項登記資料。 簡單來說,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就好像是公司的 ?分證?樣,記載著這間公司????的設立細 節和相關資料。
如何修改公司章程?
修正章程變更登記 Step1: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Step2:應備文件 Step3:公司所轄登記機關申請(可由收件機關代收轉送正確之申登機關) Step4:申請及繳費方式 Step5:處理時限 Step6:承辦單位 備註 相關法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記載的事項何分為幾類?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須載明的事項包括: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範圍;公司設立方式;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發起人的姓名、名稱和認購的股份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公司法定代表人;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公司利潤分配辦法;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
公司之負責人何所指?有哪些權利義務?
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公司負責人對於違反第一項之規定,為自己或他人為該行為時,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該行為之所得視為公司之所得。
公司章是什麼?
大小章的定義及用途 大章指的是公司印鑑,包含經濟部的公司登記章、銀行往來的印鑑章、統一發票章、簽約專用章、勞健保專用章等,只要是公司授權刻印、上面帶有公司名稱的印鑑都是所謂的大章,除了少數印鑑是法律規定要刻印外,其餘其實都是公司基於風險及內控考量所刻印的。
公司章有哪些?
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法人代表章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签章。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章要刻幾個?
印章的用途在於公司章程、簽買賣合約、或銀行存提用,未來事務所代公司買發票時會用到用到大小章,大章就是公司章,小章是指負責人名字的私章。 刻的時候刻公司全名的章,另外再刻一個「籌備處」的章,共三個章,公司還沒成立就是公司全名後加蓋「籌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