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是什麼意思?

借據是什麼意思?

「借據」,比較正式的說法叫作「借貸契約」,上面應該載明借款人與被借款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借款的金額、約定利息計算及支付方式、約定還款日、擔保物與連帶保證人等等,並且由借款人和被借款人雙方簽署。 一旦債務出現糾紛,這份契約就會成為最有力的證據,保障雙方應有的權利。

借據跟本票差在哪?

借據本票差異在於,本票具有「承諾一定會付款」的效力,但借據僅「承認債務的存在」。 因此在借錢的時候,除了簽寫借據以外,本票是個可以輔助債權人向債務人追討債款的工具。

借據怎樣才有效?

把握下列這幾點,這樣的借據內容才具法律效力! 正確的借款人與被借款人姓名、簽章、身分證字號、地址: 不論是借錢或被借錢的人,在借據上都必須留下真實姓名及本人簽章,不要寫綽號、閨名、乳名等非正式資訊,畢竟金錢借貸不是家家酒;最好也同步寫上對應的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免得找錯人討債很糗,在法庭上也比較不會有爭議。

借據一定要公證嗎?

依據民法規定,金錢借貸(借款)契約為「要物契約」,必須要將借貸的款項交付給借款人,借款契約才是有效成立。 因此,借貸的款項必須要在「公證當天」交付,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 而經過公證並約定強制執行效力的借貸契約,若還款期限到了,借款人還是不還錢,債權人就可以拿著這份「定有強制執行約款的公證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本票哪裡買?

(1)本票要去哪裡買? 本票的購買其實不用透過繁瑣程序,只要去一般的文具店通常就能買到了。 雖然本票的購買相當便利,不過仍要符合特定條件,這張本票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有效的本票必須載明確定的支付金額、無條件支付相關字樣、支付期限、受款人名稱等。

借據要一式兩份嗎?

只要注意這幾點,就不用擔心對方事後賴帳,和法律不承認囉! 另外特別留意的是,借據要一式兩份,雙方都要留存,以保障雙方權益。

借據有時效嗎?

至於借據是借貸行為的表彰,依民法第125條規定,一般債務的請求權時效是15年,本件的請求權時效如果尚未屆滿,則可持借據向同事追討,或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收到裁定,20天內沒提出異議, 支付命令就等同於確定判決。

借據可以提告嗎?

不論你持有證據、借據、本票、甚至是匯款紀錄,必須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沒有要還錢的打算,有蓄意欺騙的行為,警方才有可能會因為觸犯到詐欺罪而受理。 若無法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是蓄意欺騙即屬民事糾紛,警方就會請民眾自行處理。

借據該怎麼寫?

借據上,要註明「誰把借錢借出去」(被借款人、債權方)和「誰來借錢」(借款人、債務方),並且註明好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最好還有連絡電話。 不然他如果用綽號或者「菜市場名」,到時候在處理債務上都會有爭議。

借據怎麼公證?

(一)向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以下簡稱公證處所)購買公證請求書1份,新臺幣(下同)2元。 (二)訂立契約雙方的當事人、保證人都是請求人。 依次序將姓名、性別、出生地、出生年月日、職業、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字號、住居所填入請求人欄內,如有見證人填入見證人欄內。

借錢一定要寫借據嗎?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湖簡字第1966號民事判決參照。 三、結論:建議簽署借據為佳,避免相關爭議! 綜合上述兩點,借錢契約成立不一定要簽署書面契約,但有必須要有交付、收受金錢之事實存在。 所以,為了保險起見,面臨借款事宜時,還是會建議要簽定書面借據,並且表明簽收無誤為佳。

借錢會被課稅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間資金調度使用之借貸,如有收取利息,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給付人不需辦理扣繳申報,但受領人仍應依法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簽本票不還錢會怎樣?

如果債務人不付錢,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服務台或司法院網站都有書狀範例可參考),再拿著本票裁定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服務台或司法院網站亦有書狀範例可參考)債務人的財產。 債務人如果沒有財產可以強制執行,可以向法院請求核發債權憑證,等到債務人有財產時再來強制執行。

匯款單可以當借據嗎?

只有匯款證明不能作為證據! 提醒您若有借款給他人,務必要有資料證明借款事實,最好是有明記借款金額、當事人資訊、雙方簽名…等資訊的正式借據,另外,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電話的通話紀錄、公正的第三方人證也可作為借款證據。